受理時間
補貼實施時間為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在此期間辦理報廢手續(xù),且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淘汰時間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開具日期為準)的車輛給予相應補貼。補貼申請受理時間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本方案實施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受理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車輛補貼申請;第二階段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受理2025年度提前淘汰車輛補貼申請。超出受理期限不予受理,2026年6月30日前,此次補貼工作全部結束。
申領流程
(一)車輛報廢和注銷
1. 列入補貼范圍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運柴油貨車,由車輛所有人自愿將提前淘汰車輛交具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è)報廢拆解;
2.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企業(yè)按照報廢要求對車輛進行拆解,依法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并到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注銷證明》。
?。ǘ┭a貼申請
車輛所有人(或受托人)根據(jù)補貼條件據(jù)實書面提交《肥城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運柴油貨車鼓勵淘汰補貼資金申請表》,連同其他所需有關材料,報送至聯(lián)合辦公窗口(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服務大廳)。
申領補貼資金需攜帶以下材料:
1.《肥城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運柴油貨車鼓勵淘汰補貼資金申請表》;
2.《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第五聯(lián))、《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 車輛所有人為個人的,需提供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車輛所有人為單位的,需提供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4. 與車輛所有人名稱一致的銀行賬戶或單位基本賬戶復印件;
5. 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補貼申請辦理授權委托書原件(窗口辦理人員需與委托人現(xiàn)場確認)。
車輛所有人與申請補貼人(單位)名稱不一致的,申請補貼人需提供享有車輛產權的證明文件,并參照上述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
?。ㄈ┵Y金核撥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自全部審核通過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由相關部門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補貼資金發(fā)放至車輛所有人提供的與其名稱一致的銀行一級賬戶。
